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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欣穎 - 教務處 | 2023-04-07 | 點閱數: 432

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入班鑑定考試應試防疫指引參考原則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確保參與鑑定人員防疫及試務工 作順利進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 疫規定,特訂定本原則。

 一、 各類鑑定皆務必提早 20 分鐘抵達試場,配合體溫量測及洗手。 

二、 考量學校行政量能無法開放公共空間供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使用,施 測當日不開放家長陪考。

 三、 確診者符合輕症免隔離(0+N 自主健康管理者),須至隔離試場進行 考試;併發症(中重症)經通報者不得參與考試(得於鑑定結束後辦 理退費)。

 四、 非屬前項所列之學生,如有發燒情形(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 情形,須至隔離試場進行考試;若因測驗項目之特殊性而無法設置 隔離試場者,得調整鑑定順序至最末位,並安排獨立休息場所直至 學生測驗。

 五、 鑑定期間與會人員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請自主配戴口罩。 

六、 試場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

七、 隱匿個人身體症狀,如經查明屬實者,取消術科測驗應考資格(成績不予計算),通知政府相關單位進行後續處理。 

八、 各招生學校除依本防疫措施處理原則進行防疫工作外,應依中央流 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及規 定。 

九、學校聯繫電話:03-833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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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區公告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網站風格


(共 2 個樣板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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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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