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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 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申請表件請 e-mail 至平和國中紀毓中主任 e-mail ( zhiyu@hlc.edu.tw )或傳真 03-8662945 (傳真後請電聯 03-8661221#16 確認),以便進行到校宣導服務之安排。 三、到校宣導服務期程排定後,申請結果於 8 月 27 日(星期四)前公告於教育處處務公告,隨後以公文通知錄取學校。 四、檢附「到校服務及辦理研習調查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