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 113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二、研習對象:國中小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務必先取得認證時數 (無教師證者需 18 小時,有教師證需 8 小時),另歡迎已認證 之教師回流研習。
三、研習時間: 113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27 日(詳閱實施計畫)。
四、研習地點:花崗國中 4F 視聽教室、簡報室及分科教室。
五、報名方式,以下請擇一方式報名,建議採用教師在職進修 網報名,得有電子研習時數核定。請各校承辦老師協助校 內非現職教師於教師在職進修網開設帳號,以利非現職教 師線上報名。 (一)報名方式一:請於 8 月 16 日(星期五)前逕上全國教師研 習系統報名。網址: http://www2.inservic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