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年 6月 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63228 號函及花蓮縣政府108年 6月 25日府教學字第 1080123481 號函。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
三、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用人員僱用要點。
四、本校 109學年度行政人力甄審委員會第 2次決議。
公告事項:錄取名單:正取:黃秀敏。備取:馬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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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二)教師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