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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8-11-27 | 點閱數: 786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7 年 11 月 12 日法廉字第 10705011450 號函辦理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 107 年 6 月
13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3581 號總統令公布,並將自公
布後 6 個月施行。為使本法適用對象及各機關政風人員能充
分瞭解本法修正內容,法務部爰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
編製宣導摺頁供各機關參考運用。
三、旨揭摺頁包含修正後本法之適用對象(公職人員與公職人
員之關係人)、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義務(自行迴避、申
請迴避、職權迴避與迴避情形彙報)、假借職權圖利禁止、
請託關說禁止、交易或補助行為禁止、例外規定與揭露身
分義務、行政調查、違法罰鍰、裁罰機關等規範內容;電
子檔並置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利益衝突迴避專區項下,請
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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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區公告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網站風格


(共 2 個樣板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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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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