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站風格
一、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 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 與中立原則,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 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二、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 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 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 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
:::
重要選單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學校應於學校網頁明顯處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呈現校園性別事件之申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檢舉收件單位:學務組 電話:038872628分機 24 電子郵件:fangping1998@hlc.edu.tw
計數器
| 今天: | |
| 總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