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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風格
- 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實施計畫辦理。
- 111 學年度各校認真推動校務獎狀之期程為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於 111 年 9 月 14 日製發,業已完成相關獎狀套印事宜,請各校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各校獎狀。
- 縣內介聘成功的教師獎狀,由新介聘學校領取。
- 請各校自備塑膠 L 夾裝獎狀,避免獎狀折損。
- 頒授方式:由各校校長於適當時機頒發。
※ 點選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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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選單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學校應於學校網頁明顯處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呈現校園性別事件之申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檢舉收件單位:學務組 電話:038872628分機 24 電子郵件:fangping199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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