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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春日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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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 訪客 - 教育處 | 2023-09-15 | 點閱數: 606
  1. 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實施計畫辦理。
  2. 111 學年度各校認真推動校務獎狀之期程為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於 111 年 9 月 14 日製發,業已完成相關獎狀套印事宜,請各校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各校獎狀。
  3. 縣內介聘成功的教師獎狀,由新介聘學校領取。
  4. 請各校自備塑膠 L 夾裝獎狀,避免獎狀折損。
  5. 頒授方式:由各校校長於適當時機頒發。

 

※ 點選原公告

  • 111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各校核定名額.ods
    1) 111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各校核定名額.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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