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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報告:
世界氣象組織(WMO)定義: 攝氏 35℃及以上的溫度稱為「高溫」,而「熱浪」則是連續五日最高氣溫超過平均值 5°C (9°F)以上。
正常人的體表溫度是 36.8℃左右,如果氣溫高於 35℃,人體熱量不容易散發,汗液不容易蒸發,會感覺到非常難受,所以將高溫定為 35℃是考慮人體的狀況,也就是說與人體的舒適度有關係。
因高溫對造成的熱傷害可分為幾類:熱水腫(Heat edema)、熱痙攣(Heat cramps)、熱暈厥(Heat syncope)、熱衰竭(Heat exhaustion)及最嚴重的熱中暑。過度的高溫可能造成心血管、腦血管及呼吸性的病因所造成的猝死,熱壓力相關的慢性健康損害,也可能表現在生理功能、代謝過程和免疫系統的傷害上。
台灣已進入炎熱夏季,預防高溫造成熱傷害(如熱衰竭、熱痙攣及中暑等),請再三提醒學生注意以下事項:
- 預防中暑三要訣:保持清爽、補充水分、提高警覺。
- 夏日防高溫,多喝水、注意氣象、做好防曬,樣樣不能少。
- 夏日來襲,嚴防熱傷害侵襲!
4、預防熱傷害撇步 123。(請至網站: http://att.hl.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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