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7588號函辦理。 |
| 二、 | 自旨述日起,依各直轄市及縣(市)觀測或預測平地最低氣溫之高低與延續情形,以黃、橙、紅3色燈號分級發布低溫特報: |
| (一) | 黃燈:指平地氣溫10°C以下。 |
| (二) | 橙燈:指平地氣溫6°C以下,或10°C以下且連續24小時12°C以下。 |
| (三) | 紅燈:指平地氣溫連續24小時6°C以下。 |
| (四) | 馬祖地區因地緣及氣候因素,較前述燈號標準減4°C。 |
| 三、 | 新修訂之低溫特報資訊,將於該局網站(http://www.cwb.gov.tw )、「生活氣象」APP及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