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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賀!!115年度壽豐鄉語文競賽獲獎名單 ☆太魯閣語朗讀 第一名周育丞 ☆英語說故事 第二名張鈞維 ☆閩南語朗讀 第二名邱熙耘 ☆閩南語情境式演説 第三名簡翊修 ☆國語朗讀 第三名蔡承澔 ☆客語朗讀 第三名郭沛淇
賀!恭喜二年級林俊安、鍾靖惟參加低年級show and tell競賽雙雙獲得特優佳績!感謝陳怡文老師的指導!
賀!本校參加114學年度第17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大隊接力縣市複賽-六年級組第五名。
賀!本校學生參加第20屆讀經會考,表現優異!
恭喜本校二年級鍾靖惟參加2025第3屆全國經典會考榮獲經典卓越獎。
恭喜本校學生參加第50屆國泰全國兒童繪畫比賽初審,表現優異。
恭喜本校二年級鍾靖惟參加第24屆全國經典總會考第53名。
賀!本校學生參加115年元宵節花燈比賽,榮獲佳績!
賀!本校六年一班吳庭佑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游泳比賽,榮獲佳績!
賀!本校學生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跆拳道比賽,榮獲佳績,感謝許倍僑教練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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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5年10月5日部法三字第11560232262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及其附件。 |
| 二、 |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之經驗6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6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至具有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之經驗,擬申請採計免予試用者,該所具經驗應為於同一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以下簡稱機關學校)服務連續任職滿6個月以上者,始得採計。 |
| 三、 | 另配合115年8月26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俸給法(以下簡稱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6條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3條規定,初任各官等人員如有符合上開修正施行之俸給法規所定機關學校全職專任契約進用人員年資,經依俸給法令規定認定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者,得作為免予試用之經驗。 |
| 四、 | 本令釋自115年8月28日生效,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正式任用生效日為本令釋生效日以後者,免予試用年資之採計,依本令釋辦理。但於本令釋生效之日前經審定先予試用人員,如於本令釋生效之日仍在試用期間且具有本令釋所定得免予試用之經驗,得於115年12月31日以 前依規定申請免予試用,並溯自115年8月28日生效;逾限申請者,如申請之日仍在試用期間,則自申請之日生效。 |
10-23 考選部訊息: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