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一、三、五年級常態編班作業
日期: 113 年 7 月 25 日
時間: 14 :00
地點:吉野書軒
開放家長入場
113 學年度導師抽籤作業
日期: 113 年 7 月 30 日
時間: 14 :00
地點:吉野書軒
開放家長入場
依據:
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規定
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辦法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
編班方式:
一年級新生編班
(一)電腦亂數抽籤。
二至六年級編班
(一)升二、四、六年級以直升為原則,不重新編班,若情節特殊需增減班者重編之。
(二)升三、五年級則重新編班,依據學力檢核成績採S形及倒S形分組。力求各組男女人數,且學業程度相近。
三、特殊需求學生編班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輕中重度
(二)經花蓮縣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依程度可減班級人數 1~3 人)
(三)高關懷、高風險家庭之學生
(四)嚴重行為偏差、性格異常之學生
(五)服用身心科醫師處方藥物之學生
(六)雙(多)胞胎學生或同父母之子女就讀同年級時,得依家長意願就讀同班或不同班,決定後不得再修改,且不得指定組別或班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