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500214 號函辦理。 |
| 二、 | 為使國民中小學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 AI ),能有依循之原則,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 AI 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
| 三、 | 請各校除宣導外,並透過相關增能活動,積極提升學校教師運用 AI 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