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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 | 2016-03-03 | 點閱數: 994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雅竹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kaekoto@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5001077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發布令。2、修正條文及總說明。3、條文對照表。4、附表對照表。

 

主旨: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5年1月8日部退一字第105405905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依據銓敘部105年1月8日部退一字第10540590593號函辦理。(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 縣府函.pdf
    1) 縣府函.pdf
  • 教育部函.pdf
    2) 教育部函.pdf
  • 教育部函-1.pdf
    3) 教育部函-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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