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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6-06-20 | 點閱數: 105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63729號函辦理。
二、旨案研習共分4區進行,惟本縣為北2區,有關研習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請依各區計畫內規劃逕行報名。
三、本案報名人員限曾參與「課文本位閱讀理解教學策略」初階研習之教師,未完成初階研習者不予錄取。
四、請貴校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惟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各區研習承辦助理:北2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黃以馨(02-77345040,E-mail:ctld1221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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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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