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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05年4月19日院授主預字第1050100846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原函影本、「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及對照表各乙份。 |
| 三、 |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所轄鄉鎮市公所準用本要點之規定。 |
04-25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