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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本府修訂「花蓮縣政府調用所屬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旨揭要點修正生效前,本府已調用之教師,依原要點辦理,其調用總期間自旨揭要點修正生效後起算。 |
11-10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頒政府會計觀念及準則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