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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3月3日府人訓字第111004167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具體措施簡述如下:
(一)辦理英語簡報比賽。
(二)建置英語數位學習組裝課程。
(三)辦理英檢測驗衝刺班。
(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助措施。
(五)推動每日一句公務英語。
三、有關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助措施,檢附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