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補助對象為公務人員、專任教師、專任運動教練、工友(含技工、駕駛)、測量助理、約聘僱人員、任現職連續服務滿一年之長期代理教師、代理教保員及按月計酬約用人
員。又 114年度所稱「 40 歲以上」為民國7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二、40歲以上符合補助對象資格人員,每2年補助一次,最高補助新臺幣4,500元,自即日起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受檢人於114年2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之期間,自行選擇符合規定之
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前往檢查。本校114年度健康檢查編列預算名額為12人。
三、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在不影響教學或業務前提下,各機關學校得依其檢附之證明文件給予公假1日,教師課務自理,並應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四、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年給予公假1日前往受檢。
五、為避免浪費醫療資源,欲申請健康檢查補助者,當年度如已利用成人預防保健或癌症篩檢,請參閱「國民健康署補助之免費成人預防保健及癌症篩檢檢查對象及項目一覽表」。
六、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提供「2024~2025花蓮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健檢專案」,期間自114年12月31日止,請參加健檢人員,及早預約安排受檢,並請於預約健檢時持識別證或服務證;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健檢專案經該院確定後另案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