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公告042514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爰依據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辦理,特訂定本計畫。
一、本府曾於104年12月25日(府觀資字第1040247231號函)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104年12月17日發資字第1041501635號函,如附件一)通知學校協助辦理。
二、檢附「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如附件二。
三、開放性檔案之定義及格式:(依說明二計畫定義)
(一)開放性檔案,指使用者不需依賴特定文書商用軟體即能開啟之檔案,如 ODF(Open Document Format,開放文件格式)、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可攜式文件格式)、 HTML (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超文件標示語言)等檔案格式。
(二)政府檔案文件流通,如為可編輯者,採用 ODF-CNS15251 之文書格式;如為非可編輯者,則採用 PDF 之文書格式。
四、相關資訊網站:
(一)教育部校園自由軟體數位資源推廣服務中心:http://ossacc.moe.edu.tw/modules/ck2_software/index.php?cate_sn=1
五、相關轉檔說明與常見問題說明,詳如附件檔。
來源網址:http://public.hlc.edu.tw/index_dt_web.asp?i=42514
轉檔說明文件(105.6.30更新)
駑 | ㄋㄨ | ˊ | 馬 | ㄇㄚ | ˇ | 十 | ㄕ | ˊ | 駕 | ㄐㄧㄚ | ˋ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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