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 」,請轉知學區內家長,有意辦理者於本(112)年10月31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向花蓮縣教育處提出申請。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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