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6年1月14日訂定發布之雇員管理規則,業經考試院86 年12月31日令發布,自87年1月1日廢止,以旨揭對照表係 依該規則第7條第2項規定訂定,已失其依據,無單獨施行 必要,爰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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