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19 日臺教國署秘字第 1100153638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2 月 28 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三、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s://proj.chsh.ntct.edu.tw/)下載。
四、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倘有問題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專案助理黃佳瑩小姐,電話 049-2332110 轉 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