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108349 號函辦理。
二、本推動中心擬於 111 年 1 月 22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111 年 2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中午 12 時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為系列課程,參與人員須完整參與所有場次,方可核發研習時數 5 小時。
四、建請報名師長務必檢視全國在職教師進修資訊網之個人電子信箱,以利課前通知及資料寄發。
五、本案副知相關單位,敬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教師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