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2 月 23 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158704 號函辦理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相關活動工作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的:
(一)全國一般科目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家政/法律與生活/環境科學概論)學校宣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領域/群科課程綱要之推廣與說明。
(二)透過實務、經驗的分享及交流,協助學校及基層教師掌握並落實課程綱要之內容,瞭解執行面之現況並解決所面臨之困難;同時針對教師封於課程綱要的實施所關心的議題進行資料蒐集,適時協助反應至相關單位請求處理。
三、本研習活動日期丶地點與課程代碼如下說明:
(一)中區: 110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40 分。臺中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史蒂文生廳-臺鐵新烏日站 4 樓。課程代碼: 3033694 。(二)南區: 11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40 分。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2 樓 C 區七七展演廳。課程代碼: 3033704 。
(三)北區: 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40 分。本校圖書館校區教育大樓 2 樓 202 國際會議室(暫定)。課程代碼: 3033696 。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4 月 1 日(中區)、 4 月 12 日(南區、北區)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綱」線上報名或傳真(02-234115994)丶 Email (nicolelu@ntnu.edu.tw)報名。
五、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技術型高中及普通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相關教師,敬請受文者每校務必薦派一名相關領域教師出席,該領域未參與 108 課綱宣導學校名單將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詳附件)。
六、全程參與教師將核定 3 小時研習時數,並請服務單位核予公(差)假及職務丶課務派代,出席人員差旅費丶代理代課費丶膳雜費等均由服務學校依規定支給。
七、敬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丶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協助鼓勵受文者學校推派教師參與課綱宣導。
八、實施計畫丶研習課程及報名表可至技術型高中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綱站(https://vtedu.mt.ntnu.edu.tw/nss/s/gcart/index )下載。
九、研習場域因屬較密閉式空間,為做好疫情防治,敬請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
十、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呂佩娟小姐(02-77493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