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2400631A 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7 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爰本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向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宣導。
三、教育部前業辦理 2 場次宣講活動,現規劃辦理第 3 場次宣講活動。活動內容詳見附件實施計畫,研習資訊簡要說明如下:
(一)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每類至多 20 人,共計 80 人。
(二)研習時間:
1、「公務人員」及「學校行政」類別: 1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至 3 時,共計 2 時。
2、「學校教學」及「家長」類別: 1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下午 3 時 10 分至 5 時 10 分,共計 2 時。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求真樓 K503 、 K504 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四)報名方式:
1、教育部及部屬機關(構)請薦派所屬人員參與報名,其餘單位視業務需求薦派所屬人員,並同意公假參與。同時鼓勵自願報名。
2、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 30 分止,逕至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c8LoLXn4geYgkpcY7 報名即可。 111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五)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每類宣講活動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 2 小時。
(六)研習聯絡資訊:曾小姐(04)2218-3812 ,許小姐(04)2218-3915 ; E-mail : nativelangauge@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