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 111 年 2 月 7 日物教字第 1110207002 號函計達。
二、衡平經濟規模效益及防疫作業需求,旨揭競賽申請設立初賽試場之最低人數為 20 人,相關試務工作經費由本學會支應。
三、為利報名推廣、場地借用、協調所需競賽監試人員及辦理經費核銷等競賽事務進行,擬徵求各校教師擔任試場承辦人,工作內容及工作費敬請參閱附件。
四、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承辦人員:李宛真小姐(E-mail : wzlee@nu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