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本案係為促進與維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增加對於教師支持輔助,並提升教師對其工作之勝任能力、提供教師全人成長、自我探索與關係整合之諮商輔導服務。
三、旨揭教師主題團體採每月 1 至 2 次,共 4 次;本次團體將於 111 年 3 月 29 日起至 6 月 18 日止,分別在宜蘭縣、臺南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高雄市等縣市辦理,共 6 團。本次團體主題以「生涯意義」、「職場人際」、「職家平衡」、「身心平衡」、「教師專業」等五大主題進行規劃,且特別邀請國內具豐富實務經驗之團體學者專家帶領。
四、上述主題團體錄取原則與順序:
(一)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為優先。
(二)由各團團體帶領者依據報名表單填寫內容進行專業評估並以 1 校 1 名為原則。
(三)能完整參與 4 次團體者優先。
五、本次主題團體採網路報名方式,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11 年 3 月 16 日(週三)截止,並視實際報名狀況保留延長報名時間之調整權利。
六、檢附「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實施計畫(含實施日程表及宣傳海報)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