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10 年 8 月 25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104311 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程與報名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三、請轉知貴校地理科教師及鼓勵有興趣者參與,並惠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差旅費由原服務學校支應。
四、由於研習採分組進行,恕不提供現場報名及旁聽。請老師報名完成後,研習前確認錄取情況再前往會場。
五、為響應環保,請與會教師自行攜帶有蓋的水杯。請多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研習地點恕不提供停車位。
六、研習活動請隨時留意中心網頁及 FB 公告( https://ghresource.mt.ntnu.edu.tw/nss/p/Geograph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