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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潘雅雯 - 一般公告 | 2022-04-14 | 點閱數: 17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29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12801882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自 103 年起分別訂定「教育部補助學校辦理生命教育 特色校園文化實施計畫」及「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 優人員計畫」,並辦理頒獎典禮在案,考量上開計畫均共同辦理審查與頒獎典禮,以利增進執行成效,爰整併修正旨案計畫,且教育部修訂自 111 年起旨案計畫不涉及經費補助。

三、本署委請國立羅東高級中學(下稱羅東高中)辦理本案初審前置作業,請貴校依據旨揭計畫,踴躍提出申請或推薦 人員;請依計畫所述檢附應備資料(遴選表及佐證資料紙本 1 式 3 份)及電子檔光碟(燒錄完整薦送表件與照片電子 檔案),並於 111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前函送羅東高中林家揚先生(郵戳為憑)(聯絡電話: 03-9576903 、電子檔併寄 至 Email : lepooffice@gmail.com 、檔名:校名-111 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以利彙辦初選作業。

四、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 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另「特色學校」 部分,請確實撰寫 108 年至 111 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如附件 1~附件 3)各 1 份;或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業務 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 n=AE6505A07891AE31&sms=C61580640A6257EF ,標題: 「111 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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