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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廷 - 一般公告 | 2022-04-18 | 點閱數: 188

1 、  補助對象:

(1)       參加 111 年度第 1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且限就讀於 110 學年度之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級等在學學生得以申請。

(2)       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 15 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3)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補助項目:
  1. 交通費:
  1. 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2. 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3.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
  1. 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2. 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老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1. 補助原則:
  1. 上開補助對象,所選應考考區應為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或居住地,如所在縣市無設置考區則以鄰近縣市為優先,非以此原則選應考考區不得申請補助
  2. 學校租車費用:

 應考考生人數達15人以上,且與應考考場位於相同區、鄉、鎮、市之學校均得提出申請。應考考生未達15人之學校可與他校聯合租車前往應試,並由一校代表提出申請。

1 應考師生人數與租借車種及金額對照表

教職員生人數

可租借之車輛

補助費用

16~25

中型巴士

檢據核實支付,最高以7,500元為限。

26~43

大型巴士

檢據核實支付,最高以9,000元為限。

44~63

大巴 + 中巴

檢據核實支付,最高以15,500元為限。

64~86

大型巴士2

檢據核實支付,最高以17,000元為限。

87~110

大巴2+ 中巴

檢據核實支付,最高以23,500元為限。

111人以上

依考生人數優先租借大型巴士

檢據核實支付,補助費用依租借之車種計算。

  1. 原住民籍考生個人交通費用:

原住民籍考生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距離考場達50公里以上者,補助往返臺鐵或公路票價,金額依票根或公告所載為準。

  1. 教學支援人員交通費用:

教學支援人員自居住地往返發車學校之臺鐵或公路票價,金額依票根或公告所載為準。

  1. 原住民籍考生住宿費用:

 原住民籍考生就讀之原住民地區學校所在地或居住地距離考場達60公里以上者,補助測驗前一晚於考場所在地之住宿費用,金額依收據核實補助,最高每人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

  1.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隨車照護工作補助費:每日每人新臺幣1,200元。
  2. 其他特殊情形,於考試前申請且經本基金會核定同意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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