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該局)辦理 111 年度「校園智慧學堂」活動已開始報名,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併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知主管學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局 111 年 4 月 19 日智著字第 1116000502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學堂」活動,係由該局培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宣導智慧財產權,其宣導時間為 40 至 50 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亦可採線上直播方式進行)。
三、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額滿為止),惟是否受理報名,仍須視「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與學校媒合結果及本案經費分配決定,併予說明。
四、請逕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VD6XDN),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 02 ) 23660812 轉 219 鄭小姐。
五、檢送校園智慧學堂 EDM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