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 111 年 3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0681C 號函核定辦理本班。
二、教育部為因應新課綱,協助中等學校資訊教師落實科技領域教學知能,委託本校教師研習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歡迎具有「中等學校電腦科(計算機概論)、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中等學校資訊科、中等學校資料處理科」等教師證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在職教師報名。
三、符合上述資格之資訊教師修畢本課程全部增能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申辦資訊科技科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四、旨揭學分班學費原則上由教育部全額補助,但需負擔教材費用,需住宿者自付住宿費,離島地區及花東地區教師,因鄰近未有師資培育大學開班而未能就近進修者,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
五、本班尚有招生名額,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資訊教師踴躍報名。
六、若其中一班次報名人數額滿,將依報名順序錄取,其餘編入另一班別(兩班課程內容相同)。故請報名之教師先預留所有暑期上課時間,以免造成上課權益受損。
七、網路報名登錄至 111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 13:00 止。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簡章內容或至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 http://tisec.nccu.edu.tw )查詢。聯絡電話:( 02 ) 2938-78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