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1 年 4 月 28 日南大視訓字第 1110007496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 111 年 5 月 20 前(星期五)前將薦送人員相關資料函送本署(收件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科;地址: 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裡。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檔。
四、計畫聯繫窗口國立臺南大學陳可華小姐,聯繫專線: 06-2133111 分機: 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