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指導原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1 年 5 月 3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0053738 號及勞動部 111 年 5 月 26 日勞職授字第 1110202580 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協助各事業單位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或管理計畫,兹配合作業環境監測及危害性化學品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法規修正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修正旨揭指導原則相關內容。
三、檢附該部來函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