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考試院、行政院 111 年 6 月 27 日考臺組貳一字第 1110004419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100014762 號令副本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