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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郭渝婕 - 一般公告 | 2022-07-07 | 點閱數: 151

一、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4 條第 6 款規定略以,原住民
族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放假 1 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
原民會公告。
二、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法定休假日,凡具原住民身分者,得
從本人、其父母或其配偶之民族別歲時祭儀期間擇一日放
假,持足資證明族別文件即可放假,除此之外無須提供任
何證明。
三、為維護歲時祭儀文化傳承,各單位得衡酌歲時祭儀天數及
返鄉路程,以其他假別給予額外放假。
四、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相關資訊亦公開於本會全球行政資訊網
「歲時祭儀專區」( http://www.cip.gov.tw ),歡迎自行
下載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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