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展演活動實施計畫」,請鼓勵校內團隊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1 年 7 月 7 日藝演字第 1110002113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