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屏東縣政府修正「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三點附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1 年 8 月 1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129515100 號函。
二、檢送修正「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1 份;如對旨揭獎學金修正案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府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