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1 年 8 月 16 日府教社字第 111012543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 3 項目(本年度國語朗讀高中組未提出修正),業公告於中華民國 111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111.eduweb.tw ),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考量各競賽單位使用第一階段修正文稿後,因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如仍有修正建議,僅提供第二次修正建議表。
四、如有修正建議,請各競賽單位填寫競賽內容建議表後,於 11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馬靜敏小姐(信箱: sa.min1222@gmail.com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72 ),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