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14 日止受理申請,請貴校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11 年 8 月 12 日府教學字第 1110192752 號函辦理。
二、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該府承辦人林淑楨輔導員(電話: 049-2222106 分機 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