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100066 號函辦理。
二、本校推動中心擬與化學學科中心擬於 11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 111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共同辦理旨揭工作坊,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建請各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假並協助處理課務,交通及住宿費由本校推動中心計畫項下支應;課務代理相關經費請由各校自行負擔。
四、如有師長欲申請住宿費補助,請於 111/8/22(星期一)前,填具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Kdv4D7KBGqU7BLBB6 ,以便本校推動中心與師長聯繫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