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97668 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推薦該校國文教師,本次擬招募 210 名公、私立高中職及 120 名公立國中國文教師,其報名資格如下:
(一)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 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 2 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 112 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三、參與培訓教師於 111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 時至 9 月 16 日 16 時止,填妥報名表(附件)以校為單位傳真至該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 )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貴校。
四、請貴校核予培訓人員公(差)假登記,代課費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培訓期間之交通補助費由師大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五、檢附國教署及師範大學來文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