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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管理員 - 一般公告 | 2022-08-24 | 點閱數: 169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11 日臺教高(四)字第 1112201238 號函(諒達)續辦。

二、 111 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以學習歷程檔案作為現行備審資料來源之一,為使外界充分瞭解相關規劃,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辦理旨揭計畫,於 109 年、 110 年連續 2 年舉辦審議會議,並依審議結果彙整「作伙學─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手冊,內容包括課程學習成果作品在呈現作法上的六大指引,以及不同類型作品製作時應注意的事項,讓學生能有更清楚的參考依據。

三、旨揭計畫已彙整「作伙學─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手冊並公告於旨揭網站,紙本業已寄達設有普通科之高級中等學校,除教務處及輔導處室各 5 本外,各班皆有 1 本。請學校各班導師、課程諮詢教師及輔導教師妥善運用紙本手冊,並於親師座談會、選課說明會及校內行政會議等場合,宣導周知該手冊及旨揭網站資訊,以利親師生掌握學習歷程檔案及考招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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