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取:林 O 美。
二、錄取人員於 111 年 8 月 30 日下午 2 點報到,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應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