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 111 年 9 月 1 日 111(台基)字第 030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電子檔置於台新青少年基金會網站(網址: https://www.taishinyouth.org.tw/apply2.php),請逕自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