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11 年 9 月 6 日科實字第 11102003780 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會訂於 112 年 2 月 6 日至 112 年 2 月 10 日辦理,報名及評審作業流程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及函文附件:
(一)報名作業:自 111 年 10 月 17 日至 11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5 時止,透過學校帳號密碼辦理線上報名,敬請詳閱報名注意事項(如附件),並於 111 年 10 月 28 日前(郵戳為憑)將用印後之學校送展清冊以掛號郵件寄達該館實驗組,以完成報名手續。
(二)評審作業:
1、初審:預計於 111 年 12 月初辦理完成,初審結果將於 111 年 12 月中旬前公布於本館網站。
2、複審:於 112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10 日辦理,自各競賽科別中評選出一等至四等獎作品,並擇優推薦代表我國參加 2023 年美國等各國國際科學展覽競賽之出國代表名單。( 2023 年國外科展參展方式將依各出國代表參展國家之公告包含該展覽會辦理與否或辦理方式變更等事項配合修正辦理)
三、學校作品送展清冊(線上報名後由系統產生)、報名表、研究報告、中英文作品摘要規定等請詳閱「2023 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國內學生報名注意事項」,相關資訊請於 111 年 10 月 1 日後至該館官網/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文件下載( http://goo.gl/Dbo2F6 )查閱。
四、如有未盡事宜及更正內容,仍以該館公告為準,請貴校將資訊公告於學校官網,並宣導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