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澎湖縣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各 1 份,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14 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 111 年 9 月 20 日府教國字第 11109195591 號函辦理。
二、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該府教育處網站: http ://http://www.phc.edu.tw 最新消息公告項下( 111.9.15 公告)下載;如對本案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府承辦人洪雅慈小姐,電話: 06-9274400 分機 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