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財團法人慈惠愛心基金會辦理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優秀清寒獎學金,歡迎本校學生提出申請。
說明:
一、錄取名額: 80 名
1.高中組: 30 名,每名新台幣 3,000 元整。
2.國中組: 50 名,每名新台幣 2,000 元整。
二、申請條件:
1.凡設籍花蓮縣一年以上,並在高中(職)、國中之學生,家境清寒屬實且具鄉鎮市公所核定之低收入者。
2.學業成績總平均(以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之成績為準,無任何一科不及格):高中組80 分以上、國中組 80 分以上。
3.同一戶籍,以一名學生申請為限。
4.體育成績乙等(70 分)以上,殘障學生不必附體育成績。
三、申請時間: 111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校內收件至 10 月 24 日止)。
四、申請手續:填具申請表乙份,並繳交下列文件:
1.在學成績單。
2.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書。
3.近 6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4.殘障學生請附殘障手冊影本。
5.請附住宅位置圖(請註明明顯建築物名稱或路標)及連絡電話,以便於家庭訪視。
6.前項資料未齊全者,恕不受理。
五、申請辦法:
檢具資料由就讀學校推薦,並統一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