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花蓮縣門諾儲蓄互助社社區獎學金,自 111 年 10 月 1 日開始受理。
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居住花蓮縣一年以上,並在花蓮縣就讀高中(職)之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屬實者(年收入無一定限制)。
(二)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1.80 分以上。
2.操行達甲等以上。
(三)高一新生、公費生(即本學期申請原住民助學金減免者)不得申請該獎學金。
二、申請方法:
由學校推薦一名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
(欲申請之學生請備齊下列文件後,於10/24 日前送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本組將組成「門諾儲蓄互助社社區獎學金審查小組」決定最終推薦名單。)
三、申請證明文件:
(一)推薦申請書一份。
(二)全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四、獎學金金額:
高級中學每名各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學金$2,000 元。
五、申請期限: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校內收件至 10 月 24 日止)
六、頒獎:
(一)經花蓮縣門諾儲蓄互助社理事會審核通過後,將於 112 年元月份該社社員大會中,公開表揚頒發獎狀及獎學金。
(二)經社員大會後三個月未領取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