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彰化縣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 1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同年 10 月 15 日止受理申請,請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11 年 9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110371418A 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案函文 1 份,獎學金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府承辦人邱媚湘,電話: 04-7531814 。